
个人债务抵销权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到期债务时,双方可依法将各自的债务相互冲抵,终止部分或全部债务履行的权利。这一权利能简化债务清偿流程,减少资金往来成本,是个人债务纠纷中高效化解债务的重要手段,但需严格遵循法定规则行使,否则可能构成无效抵销。
个人债务抵销权的行使需满足三项法定要件。一是双方互负合法债务与债权,即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同时债务人对债权人也享有到期债权,且两项债权债务均合法有效,非法债务(如赌债)不得作为抵销标的;二是债务均已到期,未到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自愿放弃期限利益,否则不得主张抵销;三是债务标的种类、品质相同,常见于金钱债务,如双方互欠借款、货款等,非金钱债务(如劳务、实物给付)需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抵销。
抵销权的适用场景与行使方式需规范操作。常见场景包括亲友间互借资金、个人与个体商户间货款与借款互抵等。行使方式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法定抵销可由一方通知对方后生效,通知到达对方时抵销成立;约定抵销则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抵销协议明确抵销金额、范围等内容。需注意,抵销不得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如已设定担保的债务,抵销需经担保人同意,否则可能影响担保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