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赠与合同生效后,赠与人在特定条件下可撤销赠与,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由此产生的返还债务需按法律规定处理。明确赠与撤销的情形与返还规则,能维护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赠与可撤销的法定情形。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例如甲赠与乙一套房产,约定乙需赡养甲,但乙接收房产后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甲可撤销赠与,要求乙返还房产。此外,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撤销权行使与债务返还要求。赠与人需在法定时效内行使撤销权:情形一、二的撤销权时效为 1 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情形三的撤销权时效为 6 个月。撤销权行使后,受赠人需返还赠与财产,若财产已毁损、灭失或转让给第三人,受赠人需折价补偿。例如赠与的车辆已被受赠人转卖,受赠人需向赠与人支付车辆等值价款。建议签订赠与合同时明确约定义务条款,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时需留存相关证据(如受赠人未履行义务的证明),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返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