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债务无效时,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首先,因该债权债务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若无法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应当折价补偿。例如,一方取得的是特定物且已毁损,无法原物返还,就需按该物价值进行折价补偿。
其次,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债权人明知债务人无偿还能力仍与其签订不合理债务合同,双方都存在过错,应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再者,若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当事人可依据该条款,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最后,对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债权债务,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总之,处理债权债务无效问题,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保护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