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存在债务的情况下,仍然有权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的过程中,原本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承担的债务,必须由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这些债务,或者财产已经被各自拥有,那么双方需要协商如何进行债务的清偿;若协商无果,则需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对于债权人而言,他们只能对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个人债务,向该债务人的配偶提出要求。
如果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所欠债务实际上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那么人民法院将予以支持。
当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提出要求时,人民法院会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明确约定这笔债务为个人债务,那么人民法院也会尊重这个约定。
如果夫妻一方与第三者串通,虚构债务,并且第三者对此提出要求,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同样地,如果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欠下的债务,第三者对此提出要求,人民法院也不会予以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